我是吉安庐陵新区蓝光雍锦半岛小区的一名业主。最近看到我自己所购买的9号楼栋一楼入户大厅停了不少电动车。而大厅一侧墙面上,一张提示非常醒目,上面写道:“架空层内禁止停放电动车。”尽管如此,现场电瓶车数量也不在少数。而且将此事上报给了物业,但是还是老样子,物业空有宣传,难有行动。恳请消防中心约谈物业!杜绝此事再次发生,小区也有电动车停放棚,烦请整改到位!消防安全不容忽视! 尊敬的人民网网民:您好!收到您的留言反映后,吉安市委高度重视,立即要求庐陵新区党工委调查核实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经核实,您反映蓝光雍锦半岛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属实。庐陵新区已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,并下达整改通知书,要求物业安排专人对小区入户大厅、消防通道定期开展巡查,及时劝导业主按规定停放至电瓶车停车棚。同时,要求物业在小区宣传栏、入户大厅张贴因电动车乱停放引发消防事故案例,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,规范停放电动车。(庐陵新区党工委办公室)中共吉安市委民声通道工作室2022年5月17日 举报邮箱: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,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(责任编辑:admin) |